早就知道電影以聖經十誡為題材,當然不是福音電影,都說了「玩」十誡,玩得算夠放(但未算顛),劇本寫得夠絕,變出十個光怪陸離的故事,而十個故事當中有所牽連,說不上箇中複雜,不過尚算連繫得完整。


十個故事一開首已經很吸引:一個傻仔去跳降落傘但忘了穿降落傘,結果身體因衝力栽入泥土裡,但又死不去,只有頭和一隻手伸出泥土可以活動,醫生說一移動他的身體就會有生命危險,於是乎他就這樣埋在地上...故事似乎沒戲好唱了吧?誰知劇本還有後著:電視台爭相訪問傻仔,大眾將他捧為偶像、捧為「神」,電視台更請他拍sitcom──當場他仍是埋在地上喇!又後來,有瘋狂fans學他不穿降落傘跳機,他又因為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(?)而被觀眾冷落,新一代偶像就這樣殞落了......
補充,傻仔有個未婚妻,由Winona Ryder飾演;而「不可偷盜」一誡中再找Winona Ryder當主角,很明顯導演用她曾經高買的歷史開一個玩笑。
As一個無宗教信仰的觀眾,我們真的笑得很痛快。
它,比起《Teeth》好看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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